11月11日,忻州市忻府区公安局仅用50多个小时就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郑某何在阳泉市盂县被抓捕归案,并顺利押解回忻州。
11月8日16时56分,忻府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羊倌在忻府区AA乡BB村外一棵大柳树下发现一具无名尸体。现场位于忻府区BB村东南角一处玉米地里,周围是一处墓地,墓地中间有一棵大柳树,尸体就在大柳树下面的玉米地里。由于陈尸多日,尸体面部、颈部已面目全非,死者的年龄、相貌及身份一时无法确定。民警通过进一步对死者携带的物品进行勘察,发现尸体被划开的右侧口袋内,装有四张破旧的身份证件。
通过紧张的排查,定襄县南庄乡赵家庄的张某被证实已经离家多日,不见踪影。为进一步确认死者身份,专案组民警带着死者身上携带的钥匙再一次赶赴定襄县赵家庄村,成功将张某家的房门打开,从而确定死者为张某(男,53岁,单身)无疑。
死者身份被确定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和摸排。专案民警通过走访获悉,张某一个月前多次向家人提及邻村的一名叫XX的男子贩卖银元赚了很多钱,想借钱和XX一起贩卖银元。10月31日早上,有村民看到张某与XX乘公交车一同外出,后来就再没见张某回来。得到这一线索后,民警迅速赶赴XX所在的村庄进行调查。据村民反映,郑某何听说公安机关来到村里寻找张某后,就突然不见了踪迹。在忻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专案民警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的可能在阳泉市盂县秀水镇一带,抓捕行动随即展开。11月11日零时,专案民警到达盂县秀水镇,在一家家庭小旅馆内发现嫌疑人郑某何。并将郑某何抓获。郑某何(男,49岁,单身,绰号XX)对自己杀害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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