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之后是需要按流程提报审批的,不继续交接工作,不进行行政事务对接,不最后签字,公司就无权按已辞职来对待。如果员工主动辞职公司要求提前走,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予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会说擅自提前走人。并且这属于公司拟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请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按规定根据员工已工作年限赔偿工资。
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形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没有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劳动者提前三十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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