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遇到涉及产品责任的纠纷时,通常可以将其归结为侵权现象。

具体来说,这种产品责任纠纷往往被视为一种侵权行为,且主要侵害的是财产权益。
然而,如果因为产品责任而使受害方遭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这就上升至对人身权利的侵犯行为了。
这样一来,我们不仅考虑到财产权益的侵犯情况,同时还必须思索到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了侵害。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