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若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原告和被告的明确,诉讼请求的详细,以及法院的管辖权。同时,债权人还可以选择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果公司欠钱不还并且已经搬走了,那么债权人应当收集和保存证据,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公司欠钱不还,人去楼空怎么办?
当公司欠钱不还,人去楼空时,首先需要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合法债务。如果是合法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或者强制执行。同时,可以查阅公司财务记录,了解其财产状况,以便于后续的追偿。如果公司已经破产,可以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登记,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因此,在面对公司欠款不还且搬走的情况时,债权人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收集和保存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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