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人民法院应向原告告知其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人民法院应向原告告知其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法院将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行 政 诉 讼 被 告 更 换 方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诉讼被告更换方法包括以下三种:被告改变被告、被告不变被告和被告追加被告。
首先,被告改变被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改变为与起诉时不同的被告。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起诉状并提交新的证据。
其次,被告不变被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起诉时并未改变,起诉后也不需更换被告。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重新提交起诉状。
最后,被告追加被告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起诉后增加为共同被告。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提交起诉状并提交新的证据。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被告更换方法包括被告改变被告、被告不变被告和被告追加被告。在具体情况下,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
行政诉讼中,被告更换方法包括被告改变被告、被告不变被告和被告追加被告。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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