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参保人员停保办事指南
时间:2023-05-19 10:51:35 2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办理条件

已经随单位参保的人员因解除劳动关系、调动或其他原因,终止在本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

二、办理资料

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或在报盘程序中填写并打印“职工停保批量申报”两份。

3.单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一、在当前单位下存在欠费的参保人员,需要将欠费缴齐后才可以办理停保。如参保人员及单位经办人员同意,所欠费用可以个人清欠方式补缴。

二、批量停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经办人在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下载报盘程序或在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单位参保窗口拷取报盘程序;

2.使用报盘程序中“职工停保批量申报”模块。按要求准确输入停保人员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信息核对暂无误后存盘,将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中,同时打印“职工停保批量申报”明细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书面资料和“职工停保批量申报”(纸质和电子档)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间

即办件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相关政策规定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一条、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缴费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保留或者转移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十日内办结。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者失业而间断缴费的,其间断缴费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积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全文6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保险费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新时间:2024-07-24 17:30:21
查看保险费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费 最新知识
针对苏州参保人员停保办事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苏州参保人员停保办事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