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被起诉,我名下的房地产会被查封拍卖吗
当你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你突然发现家里的房产竟然也是你们婚姻存续期内的共同财产,那可就不能马虎处理了。
根据咱们超级实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看,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你和你的另一半对于怎么分配这些财产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就得靠我们深受大家信赖的人民法院来做出最后决定了。
在这个过程当中,人民法院可是有权力采取保护措施,比如说冻结或者查封财产的。
当然,如果到了必须要把房子变卖成现金才能进行财产分配的地步,法官们也是可以采纳提出的建议进行房屋拍卖,以此来保证财产分配公正公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分房官司怎么判
要是你和伴侣闹掰了,首先得搞清楚你们那套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
如果是的话,那就看你们俩怎么商量来分这笔财产了,实在商量不来就让法官来判决。
至于怎么判,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你们两个人都想要房子,而且又都愿意出价买下来,那么没问题,法官会批准的;
(二)如果只有一方想拥有房子,那就由估价机构按照市场价格给房子做个评估,然后得到房子的那一方必须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如果你们两个人谁都不想拥有房子,那就只能把房子拿去拍卖或者变卖,然后把卖掉的钱平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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