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案由被纳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类的案由。财产损害纠纷赔偿主要是指因为侵权或损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者申请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裁决,如果以上道路都走不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损害赔偿纠纷。
二、怎么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5.宣判。
三、财产损害赔偿侵权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实,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产生了损害后果的行为大都是违法的,但也不排除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侵害,但并不违法的情况。
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与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不同,对一般侵权行为而言,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备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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