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购后,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和人民法院管辖的标的物所在地应当在书面合同中载明,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您与店主在清单或购物凭证上签署了管辖协议,您应按照协议规定的管辖法院行使诉权,即您可以在管辖协议约定的法院起诉。
2。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未签订管辖协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管辖已执行。据此,网络购物的买受人应当由出卖人住所地或者买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你有权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关于合同履行地的选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买卖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的,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交货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自行交货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此时,您需要考虑哪一方在网上购物时支付邮费。如果是“包裹邮件”,则相当于卖方交货,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交给买方。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方所在地;如果是“非邮政”,则相当于买方自行提货,买方委托承运人在货物所在地提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从7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将实施《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网店实名制将正式启动。《条例》从多方面作出规定,力图全面规范网上商品交易,保护消费者利益。比如,规定通过互联网从事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向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根据网络消费的特点,《办法》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主体的真实身份、网络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规范、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经营者的义务提供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和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二)建立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和规范,打破目前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分工的现状,统一整合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有效遏制网络欺诈行为。此外,要推动和推广《电子签名法》,细化电子证据司法鉴定标准,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此外,国家还可以考虑建立一种新的电子商务司法解决方式,如建立独立的网上司法机构,对电子商务小纠纷及时、快速地作出审判和判决。(三)加强对发布虚假网络信息和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虚假信息和网络诈骗已成为网络购物环境的两大恶性肿瘤。许多不法分子充分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等特点,发布虚假信息、进行欺诈,侵害消费者利益、收取消费者利益的钱财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工商部门和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网络运营秩序,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4)强化网络运营商的监管责任
网络购物纠纷与网络运营商对卖家营销信息发布审查监管不严有关。网络运营商应对卖家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核,并负责监管,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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