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同居几年都不会算合法夫妻的。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成立。但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则可以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应当算合法夫妻关系。
一、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没登记有孩子怎么离婚
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生育了子女,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子女是否成年,区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便不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
1、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构成事实婚姻,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不构成事实婚姻,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再办理离婚,也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二、孩子如果还未成年,就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不管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双方都可以先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三、没领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
没有结婚证是否属于事实婚姻,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实质性要求,自1994年2月1日起,中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
2、在此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要求补办结婚登记,国家承认和保护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3、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实质要求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方可建立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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