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两年以上不一定算事实婚姻,民法上的认定和刑罚不同,民法中认为男女双方虽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但欠缺形式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则应按同居关系处理。刑法上认为如果在同居期间是以夫妻名义而同居的,则会构成事实婚姻,而构成事实上的婚姻,又是有配偶的人的话,还会涉嫌重婚罪。
与多名异性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算重婚吗?
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后者是指未经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情形。事实重婚同样违反法律规定。构成事实重婚者,其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也可以以涉嫌重婚罪为名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控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六条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二十八、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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