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争议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则每起案件可收取费用从800元至10000元不等,具体数额视个案情况而定。
(二)如若争议事项涉及到财产关系问题,那么我们会在每次处理此类案件时额外收取基础服务费1000元至2000元。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时,我们将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计费比率如下: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至6%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4%至5%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至4%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2%至3%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至2%的费用;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0.5%至1%的费用。在以下几个阶段,我们对不同情况下的案件处理所收取的费用也有所不同: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争议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我们将收取费用从1500元至12000元不等,具体数额视个案情况而定。如果争议事项涉及到财产关系问题,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少于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如果争议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关系,我们将收取费用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我们将收取费用从2500元至20000元不等,具体数额视个案情况而定。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我们将收取费用从2000元至15000元不等,具体数额视个案情况而定。如果争议事项涉及到财产关系问题,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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