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人员可享受不同期限的失业金,累计缴费年限越长,可领取的失业金越多。从第8年开始,每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多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在失业前,重庆失业人员需要缴纳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但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满2年但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满3年但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满4年但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纳满5年但不满7年可以领取15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纳满7年可以领取16个月的失业金。从第8年开始,每年可以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重庆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是多久?
重庆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是多久?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最长为24个月。缴费期限自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自愿选择缴费之日起计算。因此,重庆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庆失业人员需要注意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最长为24个月,缴费期限自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自愿选择缴费之日起计算。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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