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地价核收若干问题的意见[失效]
时间:2023-06-10 16:15:26 13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市政府办公厅:

收到你厅转来市房地局京房地出字(1996)第706号文《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核收若干问题的请示》,现提如下意见:

1.《请示》中第二条提出:商业经营性配套的“底商”,其地价水平按审定的住房地价水平的1.5倍确定。由于住宅地价水平较低,建议由1.5倍提高到2-3倍。

2.《请示》中第三条提出的“底商”地价水平较低,建议在建筑面积大于住宅面积的5%时,按审定的住宅地价水平的2-3倍计算。

3.同意市房地局其它各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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