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时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时间:2023-06-21 08:10:46 1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首先,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应该属于共同共有财产。

其次,对于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来说,在分手的时候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情侣双方对共有房屋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过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

针对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分手时候的划分,人民法院会根据购房时候的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综合考虑,也会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

一、婚前买房没结婚分手房子怎么办

如果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且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共有,那么即使双方没有结婚,该房产的性质也是双方共有财产。双方分手后如果想分割房产,可以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分割房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将房产转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也可以一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

二、离婚经济适用房应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分割经济适用房,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

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

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如果夫妻选择协议分割的话,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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