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午1时许,三台县花园镇宝林街51号经营电器的王廷国9个月大的女儿王诺在啤酒箱边玩耍,突听“砰”的一声响,王诺“哇”的一声惨叫,跌倒在地上,鲜血顺着脸颊流出来。原来,啤酒箱里的一瓶啤酒爆炸了,玻璃碎片划伤了她。不料,事发后,啤酒经销商和厂方代表均不愿支付医药费。
啤酒经销商邓老板称,他只负责卖啤酒,事故应有厂家出面解决。3日下午2时,三方进行协商,王廷国拿出四川省技术监督局的鉴定书,证明事故是由啤酒瓶过期使用造成的。厂方代表表示,啤酒瓶使用期限国家有相关的硬性规定,应先由经销商垫付医疗费用,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再解决。但这一说法被经销商当场否决,几方不欢而散。目前,小女孩仍在绵阳中心医院医治。
全文3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