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马师傅在超市买了2瓶雪花啤酒。放在脚边的1瓶啤酒爆炸了,马师傅的右脚踝流血不止。马师傅被送到大医院治疗。经调查,爆炸的啤酒瓶是2008年生产的,属于超期服役。经调解,啤酒生产方向消费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11886元。
消保委提醒:啤酒瓶爆炸,主要是啤酒生产企业反复使用了回收瓶。从1999年6月1日起国家要求啤酒生产行业必须强制使用B字瓶,在附录中作出建议啤酒瓶回收期限为两年的说明,同时标准中要求啤酒生产企业建立回收瓶进厂抽检制度。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要关注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啤酒瓶最好不要超过2年。啤酒瓶的生产日期位于靠近瓶底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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