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般而言,如果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得的,应尊重其约定,在离婚时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财产提出请求。
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在照顾孩子、照料家庭等方面付出了较多的义务,理应得到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但其也需提供其在照顾孩子、照料家庭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证据。
一、关于夫妻离婚时共同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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