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遗产的处理: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一、什么情形下遗产中的有关部分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二、法定继承适用条件是什么
法定继承适用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法定继承的意义在于,当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者遗嘱无效时,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继承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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