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一、可以通过公证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吗?
通过公证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一般是不可行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但该遗嘱订立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应认定无效。例如,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应当认定无效。且部分无效并不一定导致全部无效。
二、同时存在的遗嘱与遗赠哪个先去进行行使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公民与扶养人签订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如果有抵触,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遗赠扶养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三、立遗嘱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
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
1、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4、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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