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户实名登录闽政通APP,在首页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图标,或者在搜索框中搜索关键词补助点击进入失业补助金申领。如果没有失业补助金可以向有关机关反应。
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超过1年;
2、因为劳动者意愿之外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停止就业;
3、劳动者已办理过失业登记;
4、劳动者愿意再接受职业培训和介绍并想重新就业。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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