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及变更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3-23 18:50:50 4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撤销及变更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注意事项有:

1、财产协议尚未生效的,当事人可以任意撤销、变更,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可能会影响双方办理离婚登记

2、协议已经生效的,没有欺诈、胁迫的,不能撤销,没有协商一致的,不可变更;

3、其他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未付款可以撤销吗

1、可以,合同签订就已经生效了,但解除合同的话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是不属于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二、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了要怎么处理

协议离婚后反悔可以起诉,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要求恢复婚姻的,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复婚。

2、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子女抚养协议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合同没到生效时间可以毁约吗

合同没到生效时间可以毁约。合同未生效,不存在违约问题,但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不同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随意撤回要约和承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事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设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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