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实物出资来设立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货币出资比例已经取消,同时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设立公司可以全部用实物出资。
可以通过实物出资来设立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货币出资比例已经取消,同时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设立公司可以全部用实物出资。
能 否 全 部 用 实 物 出 资 设 立 公 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能否全部用实物出资设立公司取决于具体的出资方式和用途。
可以通过实物出资来设立公司,但具体能否用实物出资取决于出资方式和用途。根据现行《公司法》,货币出资比例已经取消,同时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设立公司可以全部用实物出资,但需要注意出资方式和用途。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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