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转按揭想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按揭房屋转按揭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向银行申请转按揭手续,银行同意转按揭后,携带申请书,转按揭审批表、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转按揭的具体流程
(一)买卖双方经过商谈选择之后达成合意,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二)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会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的方式;但是如果卖方还贷已经满一年,那么久可以选择跨行转按的方式进行。
(三)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四)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五)办理完结还贷手续之后,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六)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与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七)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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