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急需用钱之时公司出手相助,哪知员工不思感恩反倒拍拍屁股走人了。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达成了由被告祝麟归还原告铅山县建安公司借款三千元的调解协议。
2013年2月7日,祝麟在铅山县建安公司务工,因为办事需钱急用,向公司借款三千元。之后,祝麟离开该公司另谋他职。建安公司多次催收该笔借款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对被告祝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意识到自身的错误,遂与原告当庭达成了还款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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