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目前还在修改过程当中,大多数省份针对违反野味禁令的行为一般采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违法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部分省份还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对违反野味禁令受到行政处罚的,将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广东野味禁令明细
广东是野生动物的资源大省、贸易大省和消费利用大省。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3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大幅提高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惩罚力度,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并且对食用野生动物予以全面规范,将禁食范围限定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产、加工、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繁育、饲养、交易、运输、携带、寄递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取发布广告、制作招牌或者菜谱等方式,宣传、招揽、诱导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从事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同时,《决定》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交易、消费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寄递等经营者和媒体,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提供交易、消费、宣传的条件、场所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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