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也被称呼为保释。
保释的流程比较简单,主要是申请、审查、确认三步。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向有权决定的主体提出申请,决定主体可以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之一,有关部门在7天内审查完毕,决定同意申请的,就会找申请人签名确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