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对倒卖车票、船票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那么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倒卖车票、船票面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第二、通过倒卖车票、船票非法获利累计达到两千元以上的;第三、存在着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的。
倒卖车票、船票罪的审查起诉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井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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