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的三种解决方式:行政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鉴定争议处理。
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
一、工伤走法律程序具体要多久
需要经过以下程序和期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期限最长为60日;
2、劳动者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认为构成残疾或者有护理需要的,可以在伤情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出具鉴定结果;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认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认定之日起6一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的审限各为3个月;
4、工伤认定结论最终维持的,劳动者可以开始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赔偿,劳动仲裁限额为60自仲裁裁决送达之日起15当日内,双方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审限6个月,二审审限3个月。
二、工伤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常见工伤赔偿争议处理方式有
1、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发生工伤认定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处理的,当事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应先委托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进行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当事人仍是争议双方。3、发生伤残鉴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先委托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论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是对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按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
三、工伤鉴定结果拿到后怎么办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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