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前男方买房,房产证上能加女方名字吗
若男性在婚前购买房屋并希望在婚前添加女方姓名,此种做法可被理解为男性对女性的馈赠行为。
在房屋产权证上加入女方姓名之后,该所购置之房产即转化为男女双方共同拥有的所有权。
倘若双方最后步入婚姻殿堂,那么按照夫妻共有的财产原则进行处理;反之,若未能实现婚姻的承诺,则此类房地产亦可视作双方共有的资产。
有一点需格外注意,如果男方是通过申请贷款方式购得物业,并且贷款尚未偿清的情况下,那么该物业的产权证明书便无法添加女方的姓名。
若男方坚决要将女方的姓名添入产权证明书中,那么唯一可行的策略便是提前偿还所有贷款,然后进行产权证明书姓名的变更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男方付首付购买的房子,要还掉利息才能加女方名字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男方已经先行支付房屋首付款,那么婚后,经男女双方协商一致,是有可能将女方姓名添加入房产证之中的。
同样地,倘若双方未对此作出任何具体约定,那么女方也有权选择自行决定是否添加其姓名。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类情况做出明确规定,故在此情况下的房产归属问题仍然存在一定争议和不确定性。
至于已添加女方姓名的房产,如双方共同承担了房款偿还义务,这就意味着该套房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反之,若仅由男方独自承担房款偿还责任,那么这套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全文7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