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受伤认定为工伤,环卫工人在工作时间负伤的,不分责任大小都是工伤,环卫工人受到伤害已获得民事赔偿,社保不认定工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工地上工人摔伤如何处理
工地工人受伤的话建筑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的30之内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确认是工伤事故的,受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根据事故给工人造成的后果确定。
二、职工工伤包括哪些情形
职工工伤包括下列情形: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外出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只要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劳动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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