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滨州中院初获知识产权管辖权,10年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724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呈现类型单一、关联案件趋多、个体工商户侵权多发等特点。
从2004年4月开始,滨州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由无到有开始走向专业化。10年来,中院累计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24件,主要集中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和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其中,侵害商标权案件492件,占所收案件的74.2%;侵害著作权案件164件,占所收案件的24.7%,包括侵害网络传播权案件27件。其他类型的案件为不正当竞争、技术服务合同、商业秘密纠纷等,所占比重仅为1.0%。
我院曾受理了大量以中国石化、金利来、七匹狼、三环锁为原告的商标侵权纠纷关联案件。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金介绍,依据商标法,以判决的方式分别认定使用在厨房用品上的鲁宝商标和使用在活塞上的渤海商标为驰名商标,依法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04—2013年,滨州中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45件,结案率为97.3%;调撤案件456件,占70.7%,高于同时期全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平均调撤率65%。
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现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类型单一、关联案件趋多、个体工商户侵权多发等特点。2005-2013年,共受理关联案件610件,各年度关联案件所占比例均超过收案数量的一半,2011年-2013年,连续三年高达95%以上。其中,商标权纠纷关联案件占据关联案件绝大比重。
而随着全市小商品零售业的发展,个体工商户侵权案件持续增多。在2008—2013年度受理案件中,零售领域的被告主体结构表看,2008—2011年非个体工商户居多,且与个体工商户两者差距不大;2012—2013年则转变为以个体工商户为绝对主力,逐年拉大与非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差距,呈倍数增长。仅烟台三环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4年的时间里就起诉了全市各县区127家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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