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镇户口的居民来说,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首先,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一户一处且无需支付费用,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不可以作为死者的遗产。其次,如果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那么该房屋是可以被合法继承的,属于个人财产而非集体,城镇居民继承后可以选择出卖该房屋给宅基地所在的集体组织成员。
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网友张先生:我出生于遂川县,后因求学、就业原因户口迁往北京市区。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姐姐出嫁在本村。父母亲已过世,留有自建房屋3间,无房产证,建房批准文件以父亲名义申建。哥哥认为我不是本村村民,已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请问:我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3间房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某平律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所以你不能直接提出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所以你可以继承父亲的房屋并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父母的房屋灭失后,不能重建或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只有在房产存在的前提下才能主张继承。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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