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
1、以前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
2、因继承农村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3、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
一、被继承人的房屋是作为遗产由继承吗
被继承人的房屋是作为遗产由继承。继承人按照房地产一体化原则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此外,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确认登记,并在房地产登记簿和证书附件栏注明权利人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房屋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见,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地确权有哪些政策
1、土地监管力度加大
部分土地确权后,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一定会继续加大,特别是涉及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会成为严查整治的重点领域。
2、可以确权的4类土地
分别是宅基地、农用土地、建设用地、农村荒地,其中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原则是“一户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记确权。农用土地在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登记。荒地指的是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应该确权到村集体名下。
3、不能确权的3类土地
分别是产权不明或存在纠纷的土地、农民私自开垦的土地、农村退耕还林的土地,这是因为土地产权不明,存在纠纷要解决后再进行确权,对于农村荒地和未利用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能确权到个人。农民耕地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之后归林业部门管理,因此不能参与农村土地的确权。
4、不能确权土地由村集体收回
若不能确权的宅基地,正常情况下,将由村集体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违法建筑,如临时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2).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宅基地和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4).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农房以及小产权房(5).存在“一户多宅”情况的,原则上鼓励有偿退出,也可协商在本集体内部转让(6).家庭有多处宅基地,可分户但未分户的,先分户再确权,超标部分不予确权。
5、整户迁入区市不再确权
对于整户已迁入设区市的,不再确权登记,对于家庭部分或整体成员迁入非设区市的,可根据户主意愿进行确权登记。此外,对于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经确认后由集体回收。
6、城镇子女继承房屋可办理确权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且办理不动产登记。跟农村子女一样,城市子女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即可,同时会在登记簿和产证上注明合法继承人相关字样。
三、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
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