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遗嘱公证发生争议的救济措施有:
1、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应当以其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争议,而不是以公证处为被告。
2、对公证书错误的补救措施的规定:
一是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二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3、撤销公证书的主体也是公证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干预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独立办证权,也无权撤销或者维持公证书。
产生劳动争议时有哪些救济途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船员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解决:自行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自行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商量,相互让步,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从而求得争议解决的方法。(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3)仲裁:是指由国家授权的专门仲裁机关行使国家仲裁权,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的仲裁。(4)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裁决不服,持劳动争议裁决书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需特别提醒的是,涉及船员的劳务纠纷,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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