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无权处分签定的合同只要满足合同有效成立条件就是有效的,不因当事人无处方权而影响合同效力。原本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但是最新司法解释对该规定作出了改正,无权处分签定的合同本身有效,但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
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概念的区分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而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构成要件的区别
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
2、处分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
3、无权处分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文5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