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催告函,以期通过谈判达成共识,促使其尽快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在催告函送达后满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您便可依法行使合同解约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所支付的房款。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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