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洗澡时意外身亡房主判赔110万
近日,上海。租客郭某在出租屋内洗澡时死亡。郭某家属将房屋所有人刘某、王某和二房东严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郭某157万余元,根据公安出具死因鉴定意见,认为郭某因电击致死的可能性很大,房主刘某王某辩称:在出租房屋时并未安装热水器,但法院推定被告刘某王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即为电热水器的安装者,法官表示:本案中刘某王某作为房屋所有人,热水器的安装者,负主要过错共同赔偿110余万,二房东严某对安全隐患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赔偿31.5万元。
二、租房时发生意外谁负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因个人原因受伤,承租人或受伤方应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承租人因房屋本身或房东管理问题意外受伤,房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房东有责任。有以下情形的,房东也应承担责任:
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或正常使用损坏;
2.因房屋老化等原因造成天花板坠落;
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向租户说明,导致触电、火灾、气体中毒等事故;
4.超出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范围造成的伤害。
三、租房合同中租户的意外怎么规定
关于租户的意外情形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出租人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承租人在使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发生任何出于意外的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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