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可以拍卖唯一住房按揭房吗
在法律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对当事人仅有的住房实施拍卖措施,因为强制执行时必须确保被执行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法规,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亲属所需的居住用房,法院有权进行查封处理,但是禁止将此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二、房屋居住权赔偿按揭房居住权吗
关于居住权的补偿问题,具体数额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若一方基于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获取了安置房的居住权,即便共同居住者已经获取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不影响其对该房屋享有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即保持居住权的存在。
当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置或租赁房产并自行搬离原安置房时,其所拥有的居住权将会随之消失,但是他有资格向房屋所有者提出经济上的补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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