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明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二、三明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三明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建宁县濉溪镇荷花西路3号建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楼办事大厅
交通指引:乘坐3路公交车到第三中学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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