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驰名商标认定以及拥有驰名商标的好处有:1.强显著性。驰名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辨识度高;2.强保护性,驰名商标保护范围的扩大到全类保护,不再像普通商标一样只保护相同或类似产品;3.高价值性。知识产权具有非常高的市场价值,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驰名商标,特别是国际驰名商标往往蕴含着惊人的价值;4.认定的一次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驰名商标一案一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商标注册证
3、使用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使用该商标的商标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6、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8、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9、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认定流程
1、提交资料至市工商局,工商局受理。
2、以上提交资料如果充足,符合法定形式则在10日内转省工商局。
3、省工商局审查核实,出书面审查意见。
4、评审委员会审查。
5、通过评审,省工商局公示15日。
6、公示期到,无异议则予以公告、发证。
上述第二部如果材料不齐全,则需限期补足,不能补足需说明理由,之后15日内提出复审申请,之后30日内复审决定,异议成立,则转上述第三步,不成立则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根据《商标法》第13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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