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房本内容是:
1、不动产证的内页还设有镭射区以及单元编号,代表每本不动产证的独有性,唯一的编码。像身份证号码一样,只需根据单元编号,就可以识别该不动产的具体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国家统一管理不动产登记;
2、同时如果产权没有发生变更的话,不管持有的是新的不动产证还是旧的,在法律角度上,都是具有效力,即使是旧证,也可以办理手续。但如果产权发生变化的话,之前持有人的不动产证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届时会给新的持有人颁发新的不动产证。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明
《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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