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退休人员只要没有禁止担任的情形,并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五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1、认真及时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
2、参加案件调查。
3、参加案件审理和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亲近群众的优势,息诉止纷。
4、参加案件评议并行使表决权。
5、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居民群众尽快了解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6、积极向社区居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进行纠纷调解等。
7、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将社区居民的法律诉求等情况反馈给法院。
8、监督法官审判执行等工作,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9、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