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是年龄满28周岁,拥护我国宪法,不违反法律法规,为人品德良好,公证,身体状况良好,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包括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等。
一、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
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包括
人民陪审员的义务如下:
1.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2.保守审判秘密。
3.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任期为5年。
三、人民陪审员是怎么选出来的
1.随机抽选
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内容包括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告期为三十日。
产生候选人。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开展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建立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随机抽取拟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数5倍以上人员作为陪审员候选人。
资格审查。
征求意见。向通过资格审查的陪审员候选人告知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规定,并征求其对担任陪审员的意见。
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按确定的选任名额数,随机抽选确定陪审员拟任人选。
2.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
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接受公民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选任公告要求,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资格审查。对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陪审员拟任人选。
全文8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