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可以约定不抚养不继承,因为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附义务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跨辈继承吗
民法典中遗嘱可以隔代继承,但是要区分情况,如果孙子女去世以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孙子女既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确是孙子女的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说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祖父母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孙子女的遗产。如果祖父母去世以后,孙子女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话没有继承祖父母遗产的资格。但是孙女在满足法定的三种情况下可以继承祖父母的财产。
(一)第一种情况是祖父母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赠协议将自己的所有的财产遗赠给孙子女。注意这里是遗赠协议不是遗嘱,因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注意这里是遗赠协议不是遗嘱,因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要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这种情况下孙子女要想接受遗赠就必须在六十日内作出意思表示表示接受遗赠。
(二)第二种情况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三)第三种情况就是转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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