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安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生产和进口下列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备案:
(一)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
(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营养物质应当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物质。
二、吉安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的办理材料
1、保健食品备案登记表
2、备案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
3、产品配方材料
4、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5、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性材料
6、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
7、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8、产品技术要求材料
9、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0、产品名称相关检索材料
11、其他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三、吉安市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第七十六条: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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