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就是具有监护责任的对象。法定监护人,法律术语。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法定监护人就是具有监护责任的对象。事实监护人就是指生活中实际上对儿童或者精神病人进行监护职责的人。事实监护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变更监护权,从而成为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顺序是: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当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管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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