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所规定的盗窃罪,并不是单纯地以犯罪行为的实施来作为唯一衡量标准的,而是依据所盗窃物品或货币数额的大小进行分类和定罪。
具体而言,盗窃财产数额的多寡将会直接影响案件所面临惩罚程度上的轻重缓急。
原则上,当盗窃行为涉及到的财产价值较为轻微时,有可能仅需要接受程度较轻的治安管理处罚即可;
然而,若盗窃金额较大,甚至出现了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那么便有可能构成盗窃罪,从而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
举例来说,倘若盗窃金额达到了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范围,通常情况下将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
而对于那些虽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未满一千元,但情节严重者,同样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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