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是谈判中非常有用的时间策略。对于搬迁群众来说,几乎没有时间成本。相反,时间具有巨大的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因此,建议您在拆迁之初的策略是延后,不要联系拆迁方,而是了解其他拆迁户的进展情况,作为自己协商的依据。作为被征收人,我们决不能主动协商。我们必须等到对方找到我们。那么什么时候是开始谈判的合适时机呢?多少次?一般建议协商5次左右。第一次谈判可能是在项目开始时。其实这是一个发现的过程,我们一开始负责谈判的代码很多,要充分了解整个项目;2~4谈判主要是观察征地拆迁的动态。此时,我们不仅要了解征地拆迁党,更要了解我们的“战友”。最后的谈判可以结束了。我们必须强迫对方等到他们急着要和你谈话的时候。因为项目有期限,而且不能在期限内完成,但最让征地拆迁方头疼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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