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办理的地点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事登记一窗受理窗口70-72号
二、德州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的办理材料
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4、提交批准文件
5、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广告审查员、广告专业人员身份证、审查员证、毕业证、专业证书、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德州市广播电台广告发布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第三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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